各科研中心、二级院系:
为加强实验动物的管理,防止疾病传播,保护和净化校园环境,防止动物尸体流入社会产生生物安全问题,保证学院科研教学工作的顺利开展,学院特制订下发了《泸州医学院实验动物管理暂行办法(修订稿)》([2011]2号)、《泸州医学院实验动物废弃物管理办法》([2008]1号)和《泸州医学院实验动物废弃物管理补充规定》([2011]1号),对实验动物的饲养、采购、供应、无害化处理等各个环节进行了严格规定。
现将学院相关实验动物管理文件转发给你们(详见附件),请组织本部门相关单位和人员认真学习,明确责任,做好各环节的监管,确保科研实验动物管理的科学化、规范化。如有违反,学院相关部门将按照规定对违纪部门及个人进行严肃查处。
特此通知
科技处
2012年3月31日
附件1:关于印发《泸州医学院实验动物管理暂行办法(修订稿)》的通知
http://www.lzmc.edu.cn/uploadfile/2012/0406/20120406104530945.doc
附件2:泸州医学院实验动物废弃物管理办法
http://www.lzmc.edu.cn/uploadfile/2012/0406/20120406104557732.doc
附件3:泸州医学院实验动物废弃物管理补充规定
http://www.lzmc.edu.cn/uploadfile/2012/0406/20120406104618207.doc