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进一步加强科技项目管理的规范化、制度化和科学化,督促学校各类科技项目的顺利进行和完成,根据《四川省卫生厅科研课题管理办法(试行)》第五条和第十条规定,按申报书起止时限到期的,需填报《四川省卫生厅科研课题变更或结题情况报告表》,逾期未报的,次年将不得再申报卫生厅科研课题。近期我们校将组织结题,提交材料具体要求如下:
一、学校归档材料要求:
按照《泸州医学院科技归档整理规则》的要求,请广大科技人员在结题时按照以下清单提交材料(一式一份),材料不齐将不予结题。
材料清单
序号
| 材 料
| 备 注
|
1
| 申请书
|
|
2
| 开题报告
| 如:研究生开题报告
|
3
| 项目计划任务书、合作协议
|
|
4
| 计划执行情况材料或研究工作阶段小结
| 如:年度进展报告、中期检查报告、计划调整报告等
|
5
| 实验过程中的各种原始资料
| 如:实验记录本、数据处理材料、工艺设计图纸等(须交原件,可自留复印件)
|
6
| 结题报告表
|
|
7
| 项目工作总结报告和经费使用报告
|
|
8
| 论文清单目录、论文专著或工艺技术报告
| 论文须为杂志原件
|
二、上交卫生厅的结题或延期结题材料的要求:
项目负责人应认真撰写并提交《四川省卫生厅科研课题变更或结题情况报告表》及相关的成果复印件一式一份,同时提交一份项目工作总结报告和经费使用报告。
三、提交结题材料的截止日期:2012年11月30日。
四、结题表请从科技处网“信息服务”栏目下载。
未尽事宜,请咨询科技处项目科。
联系人:郑小莉 刘西林 电话:3161506
特此通知
科技处2012.11.2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