信息服务

THIS NAME

科技政策

当前位置: 首页 >> 信息服务 >> 科技政策 >> 正文

关于四川省教育厅科研项目结题的通知

发布日期:2012-11-20    作者:     来源:     点击:

为进一步加强科技项目管理的规范化、制度化和科学化,督促学校各类科技项目的顺利进行和完成,根据《四川省教育厅科技项目管理办法》的规定,近期四川省教育厅将组织专家对我校承担的四川省教育厅科技项目进行集中结题。现将提交材料的具体要求通知如下:

一、学校归档材料要求:

按照《泸州医学院科技归档整理规则》的要求,请广大科技人员在结题时按照以下清单提交材料(一式一份),材料不齐将不予结题。

序号

1

申请书

2

开题报告

如:研究生开题报告

3

项目计划任务书、合作协议

4

计划执行情况材料或研究工作阶段小结

如:年度进展报告、中期检查报告、计划调整报告等

5

实验过程中的各种原始资料

如:实验记录本、数据处理材料、工艺设计图纸等(须交原件,可自留复印件)

6

结题报告表

7

项目工作总结报告和经费使用报告

8

论文清单目录、论文专著或工艺技术报告

论文须为杂志原件

二、会议评审用结题材料要求:

1、四川省教育厅自然科学研究项目

项目负责人应认真撰写并提交《四川省教育厅科研项目结题验收表》、项目工作总结报告、经费使用报告及相关的成果复印件一式三份。(注:结题验收表可仅简要介绍项目取得的成果,项目工作总结报告需详细介绍工作内容和所取得结果;经费使用报告可直接复印项目经费本中开支明细)

2、四川省教育厅社会科学研究课题

项目负责人应认真撰写并提交《四川省教育厅科研项目结题表》、项目工作总结报告、经费使用报告及相关的成果复印件一式三份(要求同自然科学)。

三、提交结题材料的截止日期:2012年11月30日

四、结题表请从科技处网址“信息服务”栏下载。

未尽事宜,请咨询科技处项目科。

联系人:郑小莉 刘西林 电话:3161506

特此通知

科技处2012.11.20

上一条:关于四川省卫生厅科研项目结题的通知

下一条:财政部 科技部关于调整国家科技计划和公益性行业科研专项经费管理办法若干规定的通知

关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