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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开展教育部“第八届高等学校科学研究优秀成果奖(人文社会科学)”申报工作的通知

发布日期:2019-03-04    作者:     来源:     点击:

各单位、各部门:

根据教育部和四川省教育厅关于组织开展“第八届高等学校科学研究优秀成果奖(人文社会科学)”文件精神,学校将开展教育部“第八届高等学校科学研究优秀成果奖(人文社会科学)”推荐工作。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申报要求

关于评奖学科范围、申报资格、申报材料等要求,请登录“教育部社科司主页”(www.moe.edu.cn/s78/A13/)查阅《教育部办公厅关于第八届高等学校科学研究优秀成果奖(人文社会科学)申报工作的通知》《第八届高等学校科学研究优秀成果奖(人文社会科学)实施办法》《第八届高等学校科学研究优秀成果奖(人文社会科学)申报答疑》。

二、申报范围

本届评奖参评成果范围是2014年1月1日至2017年12月31日期间的下列成果:1.著作(含专著、编著、译著、工具书、古籍整理等);2.论文;3.咨询服务报告;4.普及读物。具体申报资格与要求,详见《成果奖实施办法》第十条的有关规定。

三、申报标准

参评成果必须坚持以邓小平理论、“三个代表”重要思想、科学发展观为指导,深入贯彻习近平总书记系列重要讲话精神,具有较高的学术水平、应用价值,较好的社会效益或经济效益。要严格遵循四个标准:(1)政治标准:坚持以马克思主义为指导,充分体现习近平新时代学校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树牢“四个意识”,坚定“四个自信”,坚决做到“两个维护”,坚持正确的政治方向、价值取向和研究导向。(2)学术标准:成果须具有原创性、开拓性,体现中国特色,在理论上有所建树,在学术上有所创新,填补了本研究领域的某些空白, 推动了学科建设和理论发展。(3)学风标准:符合学术道德和学术规范,观点鲜明、论据充分,资料翔实、数据准确,逻辑严密、方法科学,没有知识产权等方面的争议。(4)实际贡献:成果的学术价值得到学术界和社会的重视和好评;或在解决党和国家事业发展中的重大现实问题上有所贡献。

四、申报办法

按照教育部和四川省教育厅评奖有关要求,结合学校实际,今年评奖申报工作实行网上申报和纸质材料报送相结合的方式进行。

(一)网上申报

本届评奖采取网上申报方式。教育部社科司主页(www.moe.edu.cn/s78/A13/)教育部人文社会科学研究管理平台•申报系统(以下简称申报系统)为本次申报的唯一网络平台。网络申报办法及流程以该系统为准,请按申报系统说明、提示和要求,用计算机填写、录入、上传和打印。有关具体申报问题可访问申报系统查阅《第八届高等学校科学研究优秀成果奖(人文社会科学)申报答疑》。申报者可访问申报系统下载《第八届高等学校科学研究优秀成果奖(人文社会科学)申报评审表》(以下简称《申报评审表》),按填表要求填写、打印《申报评审表》,并将电子版和纸质版提交给学校科研管理部门。《申报评审表》启用2019年新版本,以前版本无效。

(二)纸质申报材料

1.纸质申报材料包括:《申报一览表》《申报评审表》、申报成果及相关证明材料。

2.各类材料的装订报送要求

(1)《申报评审表》

著作类、论文类成果《申报评审表》一式6份(至少1份原件);咨询服务报告类、普及读物类成果《申报评审表》一式10份(至少1份原件),统一用A4纸双面打印。

(2)申报成果

著作类、咨询服务报告类、普及读物类成果一式3份,须在封面右上角用不干胶加贴标签,标明申报单位、申报者和所申报的学科范围。论文类成果一式6份(可用复印件),包含刊物封面、目录和版权页,分别附在《申报评审表》后统一装订。

(3)相关证明材料

申报成果的相关证明材料与《申报评审表》份数一致,统一装订在《申报评审表》后;论文类成果按《申报评审表》、成果、证明材料的顺序装订。

(4)注意事项

合作成果,限一人申报,原则上应由第一署名人申报。经其他作者同意,可由第一署名人之外做出主要贡献的作者申报。但需符合以下条件:

a.第一署名人未作为申报者申报其他成果。

b.需提供第一署名人授权其申报的“授权证明”,并在“授权证明”中说明申报者在成果完成过程中所做的主要贡献。

c.合作成果,由非第一署名人申报且获奖的,在正式公布名单和奖励证书中的排名仍以成果的实际署名顺序为准,申报者位置不能提前。

五、组织领导

成立西南医科大学教育部“第八届高等学校科学研究优秀成果奖(人文社会科学)”评奖委员会,全面负责评奖工作。评奖委员会下设评奖办公室,设在学校科技处社会科学管理科,负责评奖的组织实施和日常工作。

六、评奖程序

校评奖委员会聘请专家、学者组成评审专家组对参评成果进行评审,根据四川省教育厅给我校下达的限额申报名单,校评奖委员会最后推选出教育部“第八届高等学校科学研究优秀成果奖(人文社会科学)”参评成果名单。

七、时间要求

请各位申报者老师在2019年3月11日前将纸质申报材料报送至科技处社会科学管理科,2019年3月15日前完成校内成果评审和确定推荐成果并进行公示,2019年3月19日前完成学校推荐成果网上资料上传至教育部人文社会科学研究管理平台•申报系统及相关纸质材料上报科技处社会科学管理科。

八、评奖办公室联系方式

电 话:0830-3161408

联系人:唐健

科技处社会科学管理科

2019年2月28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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