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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开展已验收科研项目结余经费结转工作的通知

发布日期:2022-03-21    作者:     来源:     点击:

各单位、部门(中心、所):

为加强科研项目经费管理,提高科研经费使用效益,根据《西南医科大学科研经费管理办法》(西南医大科〔20209号)的通知和相关要求,现组织开展已验收科研项目结余经费结转工作。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结转项目范围

截止目前通过验收的科研项目均可申请结余经费结转。

二、经费使用

结余经费结转后作为项目预研经费。项目预研经费使用参照校级科研项目经费使用管理规定,仅用于科研活动相关的直接经费支出

三、办理流程

1.项目负责人填写《西南医科大学科研项目结余经费结转申请表》(附1,一式两份),同时提交项目验收证明材料及财务报账明细至所在部门

2. 各部门将结转经费情况汇总、审核后填写《西南医科大学科研项目结余经费结转汇总表》(附件2纸质版报送至科技处,电子版发送至邮箱:swmukjc01@163.com

3.科技处审核结转申请后报送财务处办理结转手续。



四、注意事项

1.项目主管部门对结余经费的管理有明确规定的,按其规定执行。

2.请各项目负责人仔细核对结转经费余额,严格按照财务系统中的金额填写,精确到小数点所有位数。余额填写不准确将无法办理结转手续。

3.研究期限截止为2020630日以前,且完成验收工作的项目必须办理结余经费结转,未按规定办理结转工作的,原项目经费将不再允许使用。

4.受理截止期限:2022420日,逾期不予受理。

五、材料报送

自然科学类项目:报送至德诚楼803室,

余录 唐勇   0830-3708171    

哲学社会科学类项目:报送至德诚楼802

何双 廖旺 0830-3161837


附件:1.西南医科大学科研项目结余经费结转申请表

2.西南医科大学科研项目结余经费结转汇总表



科技处

202232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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