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单位、部门、院系(中心、所):
为进一步规范项目管理工作,根据《叙州区人民政府-西南医科大学战略合作框架协议》、《遂宁市第一人民医院-西南医科大学战略合作框架协议》、《内江市第一人民医院-西南医科大学战略合作框架协议》、《合江县人民医院-西南医科大学战略合作框架协议》等要求,按照《西南医科大学科研项目管理办法》及其他相关管理文件要求,学校集中开展校地、校院合作项目结题验收工作。现将相关要求通知如下:
一、清理范围
截止2024年4月30日已到研究期限的校地、校院合作项目。
二、报送程序
1、网上填报验收材料
项目负责人登录西南医科大学科技业务综合管理系统(https://xnykdx.kjfw.vip/)在线填写验收书,并上传相关附件,上报后生成正式版水印,导出打印。
2、纸质材料要求
(1)验收报告(线上导出);
(2)项目任务合同书原件;
(3)项目实施情况总结报告;
(4)技术支撑材料:包括但不限于文章、专利、获奖、人才培养资料;
(5)财务验收申请报告:报告撰写须与项目验收报告、财务资料一致;
(6)项目报账明细(财务盖章),金额大于5000元的记账凭证、发票等报销材料,劳务费、专家咨询费不论金额大小需提供记账凭证及相关报销材料,每个报销科目最大的两笔记账凭证、发票等报销材料。
3、报送流程:严格按照以上顺序排列,用大燕尾夹,勿使用订书钉、回形针等,一式四份(1份原件、3份复印件),将验收材料报送至财务处审核,完善财务处相关签字盖章后以院系为单位于2024年4月26日16:00前报送至德诚楼803室。
三、联系人及电话
余录、唐勇:0830-3708171
附件:1.到期未验收校地、校院合作项目清单
2.财务验收申请报告
科技处
2024年4月17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