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6年“中国产学研合作促进会科技创新奖(创新成果奖)”推荐工作已开始。1项由我单位推荐成果拟推荐(具体见附件1)。按照评奖工作有关规定,我单位对该项初审拟推荐成果进行了考察,现予以公示,公示期为5个工作日。公示期内,对拟推荐成果有异议的,可以书面形式向我单位提出,并提供必要佐证材料。以个人名义提出的,须在异议材料上签署真实姓名、工作单位及联系方式,并提供身份证复印件。以单位名义提出的,须在异议材料上写明单位名称、联系人和联系方式,并加盖单位公章。我单位将按有关规定对异议提出者相关信息予以保护,对逾期或不符合要求的异议不予受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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西南医科大学科技处
2026年7月16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