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单位:
按照《泸州医学院科技归档整理规则》的要求,同时为了进一步规范科研项目的管理,请广大科技人员在结题时按照以下清单提交材料(见附件),材料不齐将不予结题。
科技处
附件:
材料清单
序号
| 材 料
| 备 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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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
| 开题报告
| 如:研究生开题报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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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
| 项目计划任务书、合作协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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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
| 项目申报书
| 此项在项目申报时已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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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
| 计划执行情况材料或研究工作阶段小结
| 如:年度进展报告、中期检查报告、计划调整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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5
| 实验过程中的各种原始资料
| 如:实验记录本、数据处理材料、工艺设计图纸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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6
| 结题报告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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7
| 论文清单目录、论文专著或工艺技术报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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8
| 学术交流材料
| 指项目执行期间参加或主办学术会议相关资料及照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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9
| 项目验收专家评审意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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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0
| 项目鉴定会材料
| 如:鉴定代表名单、会议记录、鉴定意见、鉴定证书)
此项应在项目鉴定后半个月之内交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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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1
| 项目推广应用意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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