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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做好西南医科大学生物医学伦理审查申请工作的通知

发布日期:2026-07-07    作者:     来源:     点击:

各单位、部门、院系(中心、所):

为规范我校涉及人的生命科学和医学研究伦理审查工作,保护研究参与者生命健康、人格尊严与合法权益,促进医学科技创新与科研诚信建设,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中华人民共和国科学技术进步法》《涉及人的生命科学和医学研究伦理审查办法》《四川省科技伦理审查实施细则(试行)》《四川省科技伦理(审查)委员会建设指引》等法律法规及规范性文件,按照《西南医科大学生物医学伦理审查办法》(西南医大校〔202645号)《西南医科大学生物医学伦理工作委员会章程》(西南医大校〔202644号)相关规定(附件1-2),将我校生物医学伦理审查申请工作通知如下。

一、适用范围

本伦理工作委员会受理以人为受试者或者使用人(含遗体)的生物样本、信息数据(包括健康记录、行为等)开展的以下研究活动:

(一)采用物理学、化学、生物学、中医药学等方法对人及人来源标本进行生殖、生长、发育、衰老等生命过程开展研究的活动;

(二)采用物理学、化学、生物学、中医药学、心理学、人工智能等方法对人及人来源标本的生理、心理行为、病理现象、疾病病因和发病机制,以及疾病的预防、诊断、治疗和康复等进行研究的活动;

(三)采用新技术或者新产品在人体及人来源标本上进行试验研究的活动;

(四)采用流行病学、社会学、心理学、人工智能等方法收集、记录、使用、报告或者储存有关人的涉及生命科学和医学问题的生物样本、信息数据等科学研究资料的活动;

(五)其他依法依规应当进行伦理审查的研究活动。

二、申请材料要求

研究者申请伦理审查应当按要求提交真实、完整、规范的材料(附件3-8)。为简化申报流程、提升审核效率,初审阶段无需报送纸质材料,其中涉及院系签字盖章的文件,须同步上传对应扫描件。全套纸质材料待伦理审查完成后统一报送。

三、申请流程

(一)邮件递交申请

申请人将全套申请材料电子版发送至伦理工作委员会办公室邮箱:swmukjc01@163.com邮件主题格式为伦理审查:伦理申请人姓名+项目名称

(二)形式审查(初审)

伦理工作委员会办公室收到申请材料后,5个工作日内完成形式审查,作出受理或不予受理决定。初审反馈意见后,申请人按意见修改完善材料。

(三)会议审查(上会)

初审通过后,伦理工作委员会组织会议审查。

(四)审查意见反馈

会议审查后,伦理工作委员会作出审查决定并书面反馈意见。

(五)批准与跟踪审查

经批准的研究项目实行跟踪审查:一般项目跟踪审查间隔不超过12个月,高风险清单项目跟踪审查间隔不超过6个月。审查批准后6个月内未启动的研究项目,须重新申请伦理审查。研究期间发生严重不良事件、严重不良反应、研究方案实质性修改、风险显著升高、方案偏离以及研究暂停、终止、完成等情形,研究者应当及时报告伦理工作委员会。

四、联系方式

伦理工作委员会办公室挂靠学校科技处,负责申请受理、形式审查、会议组织、审查实施、档案管理、培训咨询等日常工作。

申请邮箱:swmukjc01@163.com

邮件主题格式:伦理审查:伦理申请人姓名+项目名称

联系人:唐勇 0830-3708171


附件:1.《西南医科大学生物医学伦理审查办法》

2.《西南医科大学生物医学伦理工作委员会章程》

3.西南医科大学生物医学伦理工作委员会伦理审查递交资料目录

4.西南医科大学生物医学伦理工作委员会遗体标本伦理审查申请材料清单

5.西南医科大学生物医学伦理审查申请表

6.西南医科大学生物医学伦理审查受试者招募申请表

7.西南医科大学生物医学伦理工作委员会研究相关利益冲突申报表(如有利益冲突则填报)

8.西南医科大学生物医学伦理工作委员会研究方案模板


西南医科大学科技处

20267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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