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单位、部门(中心、所):
为加强科研项目经费管理,提高科研经费使用效益,根据《西南医科大学科研经费管理办法》(西南医大科〔2020〕9号)的通知和相关要求,现组织开展已验收科研项目结余经费结转工作。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结转项目范围
截止目前通过验收的科研项目均可申请结余经费结转。
二、经费使用
结余经费结转后作为项目预研经费。项目预研经费使用参照校级科研项目经费使用管理规定,仅用于科研活动相关的直接经费支出。
三、办理流程
1.项目负责人填写《西南医科大学科研项目结余经费结转申请表》(附件1,一式两份),同时提交项目验收证明材料及财务报账明细至所在部门。
2. 各部门将结转经费情况汇总、审核后填写《西南医科大学科研项目结余经费结转汇总表》(附件2)纸质版报送至科技处,电子版发送至邮箱:swmukjc01@163.com。
3.科技处审核结转申请后报送财务处办理结转手续。
四、注意事项
1.项目主管部门对结余经费的管理有明确规定的,按其规定执行。
2.请各项目负责人仔细核对结转经费余额,严格按照财务系统中的金额填写,精确到小数点所有位数。余额填写不准确将无法办理结转手续。
3.研究期限截止为2020年6月30日以前,且完成验收工作的项目必须办理结余经费结转,未按规定办理结转工作的,原项目经费将不再允许使用。
4.受理截止期限:2022年4月20日,逾期不予受理。
五、材料报送
自然科学类项目:报送至德诚楼803室,
余录 唐勇 0830-3708171
哲学社会科学类项目:报送至德诚楼802室
何双 廖旺 0830-3161837
附件:1.西南医科大学科研项目结余经费结转申请表
2.西南医科大学科研项目结余经费结转汇总表
科技处
2022年3月2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