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单位、院系(中心、所):
为加强对叙州区人民政府-西南医科大学科技专项的管理,及时、准确掌握项目的执行情况,现对2017年度及2018年度项目情况进行统计,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报送内容
(一)2017年度项目:项目负责人(附件1)填写电子版《叙州区人民政府-西南医科大学科技专项验收报告》(附件2),同时提供财务报账明细以及相关支撑材料,确保所填写内容真实准确;
材料提交要求:
1.技术资料
(1)叙州区人民政府-西南医科大学科技专项验收报告;
(2)项目总结报告:详细阐述项目执行情况、进度及取得的成效;
(3)项目相关佐证材料,项目执行期间内取得的与本项目直接相关的产品、专利、获奖、评价鉴定的目录及复印件等;
2.财务资料
(1)项目财务验收报告(附件3);
(2)专项资金支出明细账,专项资金单笔支出2000元及以上的发票、会计凭证复印件(劳务费、专家咨询费支出不论金额大小均需提供会计凭证及相关附件复印件),有自筹资金的提供自筹资金支出明细账;(需加盖学校财务专用章)
(二)2019年度项目:项目负责人(附件1)填写电子版《叙州区人民政府-西南医科大学科技专项执行情况报告》(见附件4),确保所填写内容真实准确,表中所涉及内容,均填写至2021年3月31日的指标数据。
二、报送要求
请于2021年5月14日17:00前提交相关材料纸质版(验收材料一式四份,执行报告一式两份)至德诚楼803室,电子版发送至swmukjc01@163.com。
三、联系人及电话
余 录 杨国庆 0830-3708171,0830-3161792
附件:1. 2017、2019年度叙州区(宜宾县)人民政府-西南医科大学科技专项资助清单
2. 叙州区人民政府-西南医科大学科技专项验收报告
3. 叙州区人民政府-西南医科大学科技财务验收报告
4. 叙州区人民政府-西南医科大学科技专项执行情况报告
科技处
2021年4月26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