泸县县级有关部门,各有关单位,西南医科大学各部门:
为发挥泸州国家高新区医药产业园创新创业孵化平台优势和西南医科大学科技成果和人才优势,推进政产学研用结合、加快医药科技成果转化和产业化,根据《泸县人民政府西南医科大学战略合作专项资金管理办法》要求,现就申报2021年度战略合作成果转移转化培育项目申报工作(预)通知如下:
一、项目申报要求
(一)第一申报单位必须为西南医科大学。凡是西南医科大学(含三所附属医院)在职职工、有一定研发能力的科技人员(团队或个人),均可单独或联合泸县企业申报。
(二)项目负责人原则上须有副高级及以上技术职称或硕士研究生及以上学历学位;申报重点项目、重大项目的项目负责人原则上须有正高级技术职称或获得博士学位。
(三)项目负责人具有与项目相关的研究经历、研究能力,具有较强的组织管理和协调能力。
(四)每个项目负责人限申报1个项目,有在执行期内项目的负责人申报的项目不予立项,在限制申报期内的项目负责人申报的项目不予受理。
二、项目申报方式和程序
(一)认真阅读指南:在申报项目前,申报人须认真阅读《2021年泸县人民政府西南医科大学战略合作成果转移转化培育项目申报指南》(附件1),按照指南要求遴选项目,填报《泸县人民政府 西南医科大学战略合作成果转移转化培育项目申报书》(附件2)。
(二)申报资料提交:项目申报资料须先由西南医科大学科技处初审,初审合格后以电子和纸质(一式三份、用A4纸双面打印)件方式,经所在单位推荐盖章后报送泸县经济信息科学技术局(泸县玉蟾街道办花园路127号)。
(三)申报截止时间:2021年6月30日18:00 前,逾期不予受理。
三、联系人及电话
西南医科大学 联系人:余 录:0830-3708171
泸县经济信息科学技术局 联系人:钱俊儒:0830-8107954、15983034948,邮箱:2712503704@qq.com
泸县财政局 联系人:王 超:0830-8184580
四、本通知为预通知,后续可能做相关调整,请以正式通知为准。
附件:1.泸县人民政府西南医科大学2021年度战略合作成果转移转化培育项目申报指南
2.泸县人民政府西南医科大学战略合作成果转移转化培育项目申报书
西南医科大学科技处
2021年6月3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