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单位、各部门:
《西南医科大学预防与处理科研失信行为办法》(西南医大科〔2024〕5号)的通知已经学校审定通过,现印发给你们,请贯彻执行。原《西南医科大学预防与处理学术不端行为办法(试行)》(西南医大科〔2021〕 8号)同时废止。
特此通知。
附件:西南医大科〔2024〕5号 关于印发《西南医科大学预防与处理科研失信行为办法》的通知
科技处
2024年6月30日
下一条:西南医大科〔2024〕4号 关于印发《西南医科大学科研失信行为调查处理工作方案》的通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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