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单位、各部门:
根据《西南医科大学学术委员会章程》(西南医大校〔2019〕141 号)规定,院系设立学术分委员会(或教授委员会),负责本单位、部门或相关学科学术事务的议事与决策。哲学社会科学类院系统一只设哲学社会科学委员会。学校哲学社会科学委员会人员由分管哲学社会科学校级领导干部、各哲学社会科学类院系院长、高级职称专家、优秀青年教师组成。经学校审定,现印发西南医科大学哲学社会科学委员会人员组成人员名单,详情见附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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