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单位、各部门:
《西南医科大学2025年大仪开放共享清单及收费标准》已经学校审定通过,现印发给你们,请贯彻执行。原《西南医科大学2024年大仪开放共享清单及收费标准》(西南医大科〔2024〕6号)同时废止。
特此通知。
西南医科大学科技处
2025年9月10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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