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开展学校2012-2013年度社会科学优秀成果评奖暨省、市社会科学优秀成果推荐工作的
通 知
社科联各分会,各单位、各部门:
经研究决定,2014年我校将开展泸州医学院2012-2013年度社会科学优秀成果评奖暨省市社会科学优秀成果推荐工作。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评奖范围
2012年1月1日至2013年12月31日期间,我校作者首次公开发表、出版的论文、研究报告、学术专著、编著、译著、古籍整理、工具书、社科普及读物;经省级及以上新闻出版部门批准的刊型内部资料准印证(第01、02号)发表的论文、研究报告;未曾公开发表但被市、县、区级及其以上党政机关采用、推广的调研报告、对策研究以及已经结题的国家社科基金、省社科规划项目可申报参评。
凡以下情况之一者,不属申报参评范围:各类教材;文学作品;新闻报道;领导讲话;工作总结;年鉴;辑集的人物传略、回忆录及简单剪辑转抄的资料书;已申报国家、省部级科技进步奖或教学成果奖的研究成果;著作权有争议且尚未妥善解决的研究成果;涉及《中华人民共和国保密法》规定,属国家秘密的研究成果;已获省、部级及其以上的哲学社会科学优秀成果奖励或国家“五个一工程”研究成果。
二、评奖标准
参评成果须具有较高学术水平和应用价值,在学术研究上有创新,在学科建设上有建树,对省市及学校的物质文明、政治文明、精神文明、社会文明、生态文明建设和党的建设有一定影响并产生了较好的社会效益。
三、申报办法
按照省社科评奖最新要求,结合学校实际,今年评奖申报工作实行网上申报和纸质材料报送相结合的方式进行。
1.网上申报。申报者(个人或集体)进入“四川省社会科学界联合会”(http://www.scskl.cn/)或“四川社会科学在线”(http://www.sss.net.cn/),登录“四川省社科评奖管理系统”后,点击系统主页面“申请人使用手册”,仔细阅读后按照提示进行实名注册、填写并打印《四川省社会科学优秀成果评奖申报评审表》、线上提交相关初评单位(泸州医学院社科联)。学校社科联和四川省社科联审核通过视为网上申报成功。
2.需报送的纸质材料包括:
(1)申报成果原件1份,复印件一式五份;
(2)《四川省社会科学优秀成果申报评审表》(评奖管理系统自动生成)一式五份,需本人签章;
(3)佐证材料原件1份,并在扫描后作为《四川省社会科学优秀成果申报评审表》的附件同时上传。佐证材料是指省、部级及其以上领导或党政机关采用、推广所出具的证明;已经结题的国家社科基金、省社科规划项目的结项证书;与成果有直接关联的文章、书评等。
3.注意事项
(1)参评成果不得多渠道申报;
(2)一位作者只可独立申报1项成果,与他人合作的成果可增报1项;以集体或单位署名的成果,原则上不限申报项数。
(3)多人合作的成果,应视贡献大小,经课题组讨论协商,明确5名主研人员,由第一作者牵头申报。若以个人或部分成员申报,须出具课题组协商证明,否则不予受理。
(4)凡申报参评的成果及其材料,评审结束后由省评奖办公室留档,不论获奖与否,都不退还本人。
四、组织领导
成立泸州医学院2012-2013年度社会科学优秀成果评奖委员会,全面负责评奖工作。评奖委员会下设评奖办公室,设在学校社科联秘书处(宣传统战部理论教育科),负责评奖的组织实施和日常工作。
五、评奖程序
1.网上审核。学校社科联及省社科联对申报者网上提交的《四川省社会科学优秀成果申报评审表》进行初审。
2.纸质材料审核。申报者将申报材料交至评奖办公室,评奖办公室对相关材料进行资格审查。
3.校评奖委员会聘请专家、学者组成评审专家组对参评成果进行评审,校评奖委员会最后审定各等级获奖项目,并在此基础上评选推荐省市社会科学优秀成果奖参评成果。
六、评奖时间安排
2014年4月5日前网上申报;4月20日前学校社科联及省社科联进行网上审核,4月20日关闭网上申报系统;4月30日前上交纸质评审材料;6月20日前完成成果评审,并推选上报省市参评成果。
七、评奖办公室联系方式
电话(传真):0830-3160508
联系人:刘珊珊
特此通知
党委宣传统战部 泸州医学院社科联
2014年3月1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