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促进科技成果转化,我校拟以下述科技成果作价出资。根据《财政部关于修改〈事业单位国有资产管理暂行办法〉的决定》(财政部令第100号)《关于深化赋予科研人员职务科技成果所有权或长期使用权改革的实施意见》(川科规〔2020〕6号)《西南医科大学科技成果管理办法(试行)》(西南医大科〔2021〕7号)相关规定,就相关事项公示如下:
一、成果清单
序号 |
名称 |
类别 |
完成人 |
1 |
一种具有治疗酒精性肝病功能药物组合物及其制备方法和用途 专利号:ZL201610081230.4 |
发明专利 |
魏嵋 孙同郊 李志 蒲清荣 汪静 任小华 |
2 |
同郊牌 |
商标 |
魏嵋 |
二、拟作价出资价格
经全体完成人同意,并与拟出资各方协商,拟以137.2万元协议价格,作价入股投资企业(股权占比49%),形成的股权中,成果完成人持有80%,学校持有10%,附属中医医院持有10%。
三、受让信息
受让人:蓝海
公示期自2022年8月21日至2022年9月4日。如有异议,请于公示期内以书面形式向科技处反映。
联系人:余录 唐勇
邮箱:swmukjc01@163.com
电话:0830-3708171
西南医科大学科技处
2022年8月2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