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1月13日下午,科技处、财务管理处、大学科技园管理办公室共同举办了科研经费管理政策宣讲培训会,会议由科技处副处长唐雁主持,全校在研科研项目负责人、项目组科研助理、各院系、科研机构负责人、分管科研工作领导、科研管理人员、拟申请各级各类科研项目的科研人员共计400余人参加了培训会。
近年来,围绕习近平总书记对科技工作做出的坚持“四个面向”的重要指示,以及党的二十大、二十届三中全会对深化科技领域改革的总体规划和要求,从国家到地方各级层面均开展了科技领域相关制度的修订及新办法的制定。学校紧跟国家步伐,适时修订了我校的科研项目、科研经费、科研平台、科技成果、科研诚信等领域相关管理制度,制定项目及经费“包干制”、科技成果转化系列办法等新制度。近日,学校修订发布了《科研项目管理办法》《科研经费管理办法》《科研项目间接经费管理办法》,涉及科研项目级别认定、项目全过程管理权限调整、项目验收过程、项目信息公示流程、科研经费收入预算、专家咨询费发放范围、预算调整流程及经费列支范围、项目间接经费管理等方面的调整。为了让广大科技工作者充分了解我校科研项目及经费管理、科研经费报销、科技成果转化等方面的最新政策,学校特组织了此次宣讲培会。
科技处处长周翔宇强调,学校近年来适时制定、修订科研相关制度,不断优化校院两级科研协作管理、科技成果转化、科研经费财务报销等工作机制,力争在更加科学规范管理的前提下给予科研人员更大的便利和权益。各院系、科研机构和广大科技工作者也要准确把握最新政策,严格遵守科研相关制度,以便更顺利地开展科研工作,更好地推动我校科技事业发展。
大学科技园管理办公室主任田清华、科技处副处长王路军、财务管理处财务科科长贺小燕分别做了“畅通成果转化渠道,助推“双一流”建设”“学校科研项目及经费管理”“科研项目报销及课题结题验收交流”报告,并就科研项目及经费管理、财务报销、成果转化各项制度等方面和与会人员进行了互动答疑交流。
此次培训会,进一步明确了校院两级科研管理协调机制,加深了广大科技工作者对科研经费使用规范、财务报销和项目结题验收流程及要求、科技成果转化事务等方面的认识,对于增进理解和互信,提升管理效能,促进我校科技事业高质量发展具有重要意义。
文/图 熊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