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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2014年度国家自然科学基金项目申请有关事项的通知

发布日期:2014-01-16    作者:     来源:     点击:

各单位,各部门:

国家自然科学基金委已经正式下发“2014年度国家自然科学基金项目申报的正式通知”(http://www.nsfc.gov.cn/publish/portal0/tab38/info39904.

htm),2014年国家自然科学基金资助结构与资助政策有部分较大的调整,详细内容见自然科学基金委发布的《2014年度国家自然科学基金项目指南》(http://www.nsfc.gov.cn/publish/portal0/tab222/)。为了做好相关的工作,现将有关事项特别通知如下:

一、资助结构与资助政策调整和规定

(一)取消部分项目类型。

取消的项目类型包括:国家基础科学人才培养基金项目、科普项目、重点学术期刊专项基金项目、青少年科技活动项目和优秀国家重点实验室研究项目。

(二)合并与调整部分项目类型。

1.不再设立青年科学基金-面上项目连续资助项目。允许不具有高级专业技术职务(职称)的青年科学基金项目负责人在结题当年申请面上项目。

2.原科学仪器基础研究专款项目和国家重大科研仪器设备研制专项合并为国家重大科研仪器研制项目。

3.原重大国际(地区)合作研究项目更名为重点国际(地区)合作研究项目。

4.创新研究群体项目不再实行部门推荐申请方式,改为申请人通过依托单位直接向自然科学基金委提出申请。

(三)上两年(本次指2012年和2013年)连续申请面上项目未获得资助(包括初审不予受理的项目)的申请人,当年不得作为申请人申请面上项目。

(四)上年度获得面上项目(包括一年期项目)、重点项目、重大项目、重大研究计划(不包括集成项目和指导专家组调研项目)、联合基金项目(指同一名称联合基金项目)、地区科学基金项目(包括一年期项目)、国际(地区)合作研究项目(特殊说明的除外)、国家重大科研仪器设备研制专项资助的项目负责人,当年不得作为申请人申请同类型项目。

(五)避免国家自然科学基金项目与国家社会科学基金项目重复资助。

1.正在承担国家社会科学基金项目的负责人,不得作为申请人申请国家自然科学基金项目;已经结题的国家社会科学基金项目负责人,申请国家自然科学基金项目时,应当提交由全国哲学社会科学规划办公室颁发的《结项证书》复印件,加盖依托单位公章后,作为附件随纸质申请书一并报送。

2.同一年度内,已经申请国家社会科学基金项目的申请人,不得作为申请人申请国家自然科学基金项目。

二、项目申请

(一)项目申请接收。

1.请申请人员和相关院系按照申报工作进度安排继续做好相关工作,并在2014年2月28日提交已经确定了项目组申请人员的申请书(项目组成员一经确定,一般不允许改动)参加全校统一查重。若因未参加学校统一查重导致项目超项由项目负责人承担相应责任。同时,为了避免超项,科技人员在申请前可先登录自然基金委查询平台检索自己参加自然科学基金项目的情况,具体办法为:登录http://isisn.nsfc.gov.cn/egrantindex/funcindex/prjsearch-list,点击右侧的“人员获资助项目信息查询”输入需要查找的参与人及其单位,即可查找该人主持和参与项目的信息。

正式申请书接收截止至2014年3月14日下午5点,地点忠山西山堂306室,逾期不予受理。

(二)申请书撰写方式。

除面上项目和地区科学基金项目的申请书采用离线方式撰写外,其他各类型项目申请书一律采用在线方式撰写。

(三)申请人事项。

申请人应认真阅读《国家自然科学基金条例》(以下简称《条例》)、《指南》、相关类型项目及经费管理办法,按撰写提纲要求撰写申请书,并应保证纸质申请书与电子版内容一致。具体要求如下:

1.采用离线方式撰写申请书的申请人于2014年1月15日后访问科学基金网络信息系统(以下简称ISIS系统)下载2014版申请书,不得使用以前版本的申请书。

申请人完成申请书撰写后,向依托单位提交电子申请书和电子附件材料,以及签字后的纸质申请书原件及附件材料。申请书采用双面打印。

2.采用在线方式撰写申请书的申请人于2014年1月15日后登录ISIS系统((1)曾有过ISIS系统用户的申请人,可以直接登录系统申请项目;或通过“找回用户名/密码”功能,获取密码后登录系统申请项目。(2)从未有过ISIS系统用户的申请人,请将姓名、邮件地址等信息通知科技处帮助开通申请人账号;账号开通后,申请人会收到账号激活邮件,输入相应信息激活后,可以使用注册邮箱进行登录系统申请项目。),准确选择相应申请项目的资助类别和亚类说明,根据《指南》要求选择或填写附注说明,按照各类型项目的撰写提纲及相关要求撰写申请书,并将申请书附件材料电子化。

申请人完成申请书撰写后,在线提交电子申请书及附件材料,下载并打印最终PDF版本申请书,向依托单位提交签字后的纸质申请书原件以及有关证明信、推荐信、承诺函和其他特别说明要求提交的纸质材料原件。

(四)经费预算

2014年项目经费预算有较大变化,开支范围分为直接费用和间接费用;将原“劳务费”和“国际交流合作费”纳入直接经费范围(劳务费是指在项目研究过程中支付给项目组成员中没有工资性收入的在校研究生、博士后和临时聘用人员的劳务费用,以及临时聘用人员的社会保险补助费用。劳务费取消过去“不能超过总经费15%上限”的规定,应结合当地实际以及相关人员参与项目的全时工作时间等因素,合理确定。);在间接费用中设置“绩效支出”预算。直接费用预算不设比例限制:据实申报,审核确定。间接费用实行总额控制,按照不超过项目经费中直接费用扣除设备购置费后的一定比例核定。间接费用中绩效支出不超过直接费用扣除设备购置费后的5%。

联系人:郑小莉 刘西林

电话:3161506

科技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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