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单位、各部门:
按照《2021年国家自然科学基金申报指南》,以及《实验动物管理条例》、《善待实验动物指导意见》、《实验动物福利伦理审查指南》(GB/T35892-2018)以及国家有关法律、法规,根据我校2021年国家自然科学基金申报安排,现对我校申报2021年国家自然科学基金项目开展实验动物福利伦理审查相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申请范围
凡是涉及动物实验的申报项目,均需申请实验动物福利伦理审查。
二、申请流程
(一)申请
申请人填写《西南医科大学实验动物福利伦理审查表》(附件1,以下称审查表),由所在部门收集汇总后填写《西南医科大学实验动物福利伦理审查统计表》(附件2,以下称统计表)。
2021年2月21日17:00以前,将电子版审查表和统计表以部门为单位发送至swmukjc01@163.com。邮件主题为“部门名称+2021年国自科实验动物伦理审查”。电子版申请表为PDF版,以 “部门名称+项目负责人+项目名称”命名;统计表为Excel版,以“部门名称”命名。
2021年2月23日15:00-17:00将纸质版审查表(一式1份,双面打印)和统计表,以部门为单位报送至实验动物中心1楼3号办公室,个人报送不予受理。
(二)审查
2021年2月24日,由西南医科大学实验动物管理委员会按照《实验动物福利伦理审查指南》(GB/T35892-2018)要求组织实验动物福利伦理专家进行审查。
(三)结果反馈
2021年2月25日伦理委员会通知申请人所在部门,审查通过的及时发放审查表,审查不予通过的反馈审查意见。
三、时间安排
电子版材料受理截止时间:2021年2月21日17:00,逾期不再受理。
纸质版材料受理时间:2021年2月23日15:00-17:00交实验动物中心1楼3号办公室,逾期不再受理。
审查时间:2021年2月24日。
审查表领取:2021年2月25日15:00-17:00到实验动物中心1楼3号办公室领取。
四、其它事项
(一)本次伦理审查只能将附件1作为审查表,原《西南医科大学实验动物伦理审查申请表》已被废止,不得使用。申请人需认真填写审查表各项内容。详细叙述动物实验人员信息,动物来源及动物实验场所,动物实验内容和方案,采用实验动物的必要性,选择实验动物种类、数量及其理由,实验动物可能遭受的痛苦及其避免或减轻痛苦的措施。
(二)由于时间紧任务重,本次国家自然科学基金项目审查只开展一次,未通过项目不再重审,请在填写伦理审查表前认真阅读《实验动物福利伦理审查指南》(GB/T35892-2018),务必按要求填写。
联系人及电话:古从伟 17760108513
杨 倩 18780286542
附件:1.西南医科大学实验动物福利伦理审查表
2.西南医科大学实验动物福利伦理审查统计表
3.《实验动物福利伦理审查指南》(GB/T35892-2018)
科技处
2021年2月4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