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四川省科技厅-泸州市人民政府-泸州医学院2014年联合科研
项目”立项及下一步工作安排的通知
各单位,各部门:
接省科技厅通知,根据《四川省科学技术厅与泸州市人民政府、泸州医学院联合科研专项资金框架协议》和《四川省科学技术厅泸州市人民政府泸州医学院联合科研专项资金及项目管理办法》,“四川省科技厅-泸州市人民政府-泸州医学院联合科研资金项目”的申请、评审和立项工作已经结束,2014年“四川省科技厅-泸州市人民政府-泸州医学院联合科研资金项目”共拟资助213项,总经费3010万元。现将联合科研资金项目资助计划及经费安排一并下达(具体资助清单和经费安排见附件1),请按照学校科技计划管理条例,切实加强项目的管理力度,确保项目的顺利实施和完成。
按照《四川省科学技术厅 泸州市人民政府 泸州医学院联合科研专项资金及项目管理办法》,现将计划下达后要完成的下一步工作按照以下时间节点统一做如下安排:
1、 2014.7.24至2014.7.26:按照上级要求,“2014年泸州市-泸州医学院联合资金科研项目”纳入“四川省科技厅-泸州市人民政府-泸州医学院联合科研资金项目”统一管理,因此请附件1中序号“LZ-LY-1”至“LZ-LY-79”的项目登陆 “泸州医学院科技业务综合管理系统”(http://125.71.214.77/luzhou/TKd41d/)将申请书重新录入。录入申请书前请确保已经在此系统申请注册账号。
2、 2014.7.27至2014.7.28:学院科技处对立项的213个项目在管理系统中统一进行编号。
3、 2014.7.29至2014.8.1:(1)附件1中序号“KJT-1”至“KJT-22”的项目登陆 “四川省科技厅科技计划项目管理平台” (http://xmgl.scst.gov.cn/index.html)填报计划任务书;(2)附件1中序号“LY-1”至“LY-112”的项目登陆“泸州医学院科技业务综合管理系统”(http://125.71.214.77/luzhou/TKd41d/)填报计划任务书;(3)附件1中序号“LZ-LY-1”至“LZ-LY-79”的项目须同时登陆 “泸州医学院科技业务综合管理系统”(http://125.71.214.77/luzhou/TKd41d/)和“泸州市科技计划项目管理平台”(http://xm.lzst.gov.cn/zdxm/main.aspx)分别填写计划任务书。
注意事项:
1、 根据《国务院关于改进加强中央财政科研项目和资金管理的若干意见》(国发〔2014〕11号))(附件2)、《泸州医学院科研经费管理办法》(泸医院科〔2013〕8 号)(附件3)要求,科研经费使用实行科研经费项目负责人制,即项目负责人对科研经费使用的真实性、合理性、合规性负责。因此,请项目负责人认真编制计划任务书中的经费预算,严格按照文件要求的经费列支范围进行预算。
2、 为了进一步方便项目负责人填写预算,经费预算开支范围情况说明和间接费的计算方法可参照附件4进行。
3、 计划任务书填写完毕上报后,请各二级系院管理员认真审核,如有问题请及时提醒项目负责人修改后再上报。
4、 计划任务书目前只网上填报,待学院科技处和上级主管部门审核签署后再行打印,具体时间和要求另行通知。
5、 请项目负责人务必严格按照时间节点要求完成上述工作!
如有疑问,请咨询科技处项目科:刘西林郑小莉(3161506)
附件:http://www.lzmc.edu.cn/uploadfile/2014/0723/20140723114355860.zip