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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2012年度教育部“创新团队发展计划” 申报工作的通知

发布日期:2012-06-11    作者:     来源:     点击:

各单位:

根据教育部教技司[2012]143号文件要求,现将2012年度教育部“创新团队发展计划”申报工作安排通知如下:

一、申报领域

按照如下11个领域归口申报:数理(力学)、化学化工、农业、能源与环境、信息、人口健康I(生物与基础)、人口健康II(临床与药学)、资源、材料、先进制造、管理。

二、申报条件

1、申报的教育部创新团队须符合《“创新团队发展计划”支持办法》(附件1)所列各项基本条件:

(1)创新团队一般应以国家实验室或近五年内经过国家评估且结果为优良的国家重点实验室(国防科技重点实验室)、教育部重点实验室以及业绩优秀的国家或教育部工程化基地和国家重点学科为依托,承担国家重大科技任务,具备良好的工作氛围和环境条件,团队带头人及成员有充分的时间和精力从事本计划资助的研究工作。

(2)创新团队带头人应具有高深的学术造诣和创新性学术思想,品德高尚,治学严谨,具有较好的组织协调能力和合作精神,在研究群体中有较强的凝聚作用,一般应为在本校科研教学第一线全职工作的两院院士、长江学者、国家杰出青年科学基金获得者、“百人计划”入选者、国家重大项目主持人或首席科学家等中青年专家。

(3)创新团队的学术水平在高等学校同行中应具有明显优势,研究工作已取得突出成绩,或具有明显的创新潜力。

4)推荐的创新团队带头人是两院院士的,年龄原则上不超过60岁;其他专家年龄原则上不超过50岁。担任高校校级领导职务的专家一般不作为团队带头人推荐。

(5)创新团队应是在长期合作基础上形成的研究集体(10人以上),具有相对集中的研究方向和共同研究的科技问题,以及合理的专业结构和年龄结构。

三、申报限额

学校按照教育部要求,公开组织遴选和推荐。按照四川省教育厅给我们的名额,全校推荐1项。

四、申报材料要求

推荐的创新团队须按照《教育部“创新团队发展计划”申请书》(附件2)的要求准备申报材料,一式5份,申报材料必须突出重点,简明扼要,双面打印,申请书与附件一同装订成册(封面用白色铜版纸)装订,包含附件在内不超过80个页码。

五、时间安排

请务必于6月27日前将申报材料报至科技处项目科。

联系人:郑小莉 刘西林

电话:0830-3161506

科技处

2012年6月8日

附件http://www.lzmc.edu.cn/uploadfile/2012/0611/20120611074851714.rar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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