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单位、部门:
按照泸州市科技计划项目管理相关要求和规定,泸州市科学技术和人才工作局、西南医科大学组织专家对2020年8月10日前到期未验收的泸州市人民政府-西南医科大学科技战略合作项目开展验收工作。现将有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验收范围
我校作为项目承担单位,且截止至2020年8月10日到期未验收的泸州市科技计划项目(清单见附件1)。
二、验收程序
1项目负责人通过“泸州市科技和专利项目管理平台”(http://luzhou.tccxfw.com/)在线填写《泸州市科技计划项目验收申请表》并上传相关验收支撑材料,完成后将验收材料网上提交后导出打印。
2纸质材料提交要求
验收纸质材料一式四份、双面打印,各类材料排列顺序如下:
2.1泸州市人民政府-西南医科大学科技战略合作项目绩效统计表(附件2)
2.2泸州市人民政府-西南医科大学科技战略合作项目验收申请表(系统填写导出打印);
2.3泸州市人民政府-西南医科大学科技战略合作项目计划任务书(原件或复印件);
2.4泸州市人民政府-西南医科大学科技战略合作项目验收报告(系统填写导出打印);
2.5项目相关证明支撑材料,包括:项目总结报告、项目执行期间发表论文、专利、获奖、鉴定的目录及复印件;
2.6财务方面
(1)财务申请报告(附件3);
(2)专项经费记凭证及附件复印件,单笔支出5000元以上的发票复印件和记账凭证复印件(劳务费、专家咨询费不论金额大小需提供记账凭证及附件凭证);
(3)经费预算调整申请(涉及经费调整的需提供,附件3);
(4)有合作研究单位的项目,需提供与合作单位签定的研究协议书和经费使用明细账、记账凭证、原始凭证复印件等相关资料;
(5)项目有结余资金,提供结余资金使用说明;
(6)以上提供的财务资料需加盖学校财务专用章;
2.7其他材料
(1)未按任务书计划时间结题的项目需提供延期申请(见附件3);
(2)其他项目重大调整事项的相关申请;
提示:纸质材料请勿装订。
3.平台验收材料上传
项目负责人须在“泸州市科技和专利项目管理平台”以附件形式上传下列文件电子版:
3.1成果材料
总结报告、论文、专利、获奖、鉴定、人才培养等资料电子版。
3.2财务材料
经费调整申请、项目报账明细、记账凭证及发票等。
3.3其他材料
延期申请、项目重大事项调整申请等。
注意:因上传附件数量有限,请尽量已pdf格式上传,文件名须反映文件内容。
三、纸质材料报送截止时间:2020年9月11日16:00,由各部门统一报送学校科技处(德诚楼803),并提交本部门绩效统计表(附件2)纸质和电子版各一份(纸件盖部门章,电子版发邮箱:swmukjc01@163.com)。
四、联系人及电话:
唐勇、闫雪锋0830-3708171
杨国庆 0830-3161792
唐 健 0830-3161408
附件:1.泸州市人民政府-西南医科大学科技战略合作项目到期未验收项目清单
2.泸州市人民政府-西南医科大学科技战略合作项目绩效统计表
3.财务验收申请报告、经费调整申请表、结余资金使用申请表、延期申请表
科技处
2020年8月7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