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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申报2013年度教育部哲学社会科学研究后期资助项目工作的通知

发布日期:2013-05-09    作者:     来源:     点击:

关于申报2013年度教育部哲学社会科学研究后期资助项目工作的通知

各单位、各部门:

根据《教育部哲学社会科学研究后期资助项目实施办法(试行)》(教社科[2006]4号)的有关规定,现将2013年度教育部哲学社会科学研究后期资助项目(以下简称“后期资助项目”)申报工作的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项目类别和资助额度

2013年度后期资助项目分为重大项目、重点项目和一般项目三类:(1)重大项目是指对学术发展具有重要推动作用、可望取得重大学术价值的标志性成果,每项资助额度为20万元;(2)重点项目是指具有重要学术价值的研究成果,每项资助额度为15万元;(3)一般项目是指具有显著学术价值的研究成果,每项资助额度为10万元。

二、资助范围和申报条件

1.资助范围:

(1)对学术发展具有重要推动作用的基础性研究、具有原创性的理论研究;

(2)具有重要学术价值和社会影响的文献研究、译著和工具书,不含论文及论文集、教材、研究报告、软件等;

(3)具有重要学术价值的以非纸质方式呈现的研究成果。

2.申报对象和条件:

(1)后期资助项目的申请者必须是普通高等学校的在编教师,具有良好的政治思想素质和独立开展及组织科研工作能力,且作为项目实际主持者并担负实质性研究工作。每个申请者只能申报一个项目。

(2)后期资助项目中的重大项目申请者必须具有正高级专业技术职称;重点项目申请者须具有高级专业技术职称;一般项目申请者须具有中级以上专业技术职称(中级专业技术职称者需同时具有博士学位)。

(3)申报项目已完成研究任务70%以上,申报时须提供已完成的书稿(或非纸质成果)。

3.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得申报后期资助项目:

(1)在研的教育部人文社会科学研究项目的负责人;

(2)得到过研究经费资助或出版资助的成果;

(3)与出版社签订过出版合同的成果;

(4)申报成果为近5年(2008年1月1日以后)答辩通过的博士学位论文或博士后出站报告;

(5)申报成果为已出版著作的修订本,或与已出版著作重复10%以上;

(6)申报成果存在知识产权纠纷。

三、申报注意事项

1.本次申报以学校为单位集中申报,不受理个人申报。

2.申请书纸质文档与电子文档内容要确保一致,否则不予受理。

四、限额申报说明

本次申报为限额申报(四川省有6项推荐指标),我校可申报1项,专家评审后择优上报。

五、材料报送的有关事项

1.各位申报者上交填写完整的申请书纸质文档一式6份(含1份原件)和电子文档至学校科技处。

2.申请书及所有上交纸质文档需使用A4纸双面印制。

3.上报所申报的课题已完成研究工作的书稿或非纸质(指不能用纸质呈现的)成果3套至科技处。

4.科技处受理申请书电子文档和纸质材料的截止日期为5月27日,过期不予受理。

联系人:郑小莉 刘西林 (电话:3161506)

科技处

二0一三年五月九日

附件1:

2013年教育部哲学社会科学研究后期资助项目申请评审书

http://www.lzmc.edu.cn/uploadfile/2013/0509/20130509042236754.doc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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