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更好落实学校“136”发展战略,完成好学校“十四五”发展规划,进一步关注科技人才成长,做好科研项目申报组织服务工作,提高我校国家级科研项目申报质量和资助率,学校拟启动“2023年度国家级项目申报精准辅导计划(青云计划)”。为做好相关工作,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申报人条件
(一)申报人须为西南医科大学(含直属附属医院)在职人员。
(二)申报国家自然科学基金青年项目,近3年科研业绩需满足以下条件之一:
1、以第一或通讯作者在IF ≥5或中科院大区2区及以上期刊上发表论文≥1篇。
2、以第一或通讯作者在3≤IF<5或中文卓越期刊及以上期刊上发表论文≥2篇。
(三)申报国家自然科学基金面上项目,近5年来以第一或通讯作者在IF≥5或中科院大区2区及以上期刊上发表论文≥2篇;主持省部级及以上科研项目≥1项。
(四)申报国家社科基金项目,近5年以第一作者在CSSCI、SSCI、A&HCI来源期刊上发表论文≥1篇,或在北大核心期刊上发表论文≥2篇,或主持省部级及以上科研项目≥1项。
(五)近3年申报国家级项目评审反馈意见良好的项目申报人优先支持。
二、专家条件
(一)指导国家自然科学基金项目专家需主持过国家自然科学基金优青、杰青、重点项目或相当项目,或主持过2项及以上国家自然科学基金面上项目,或获聘为“长江学者”等相应学术称号的资深专家。
(二)指导国家社会科学基金项目专家需主持过2项及以上国家社会科学基金项目,或获聘为“长江学者”等相应学术称号的资深专家。
三、组织方式
(一)申报人遴选
个人提出申请,承诺服从“青云计划”总体安排及相关规定,经院系同意后,上报学校遴选、审批。
(二)专家遴选
以专家自愿为原则,充分整合学校推荐、学院推荐、个人推荐、社会推荐、专家自荐等多种方式,完成专家履历表填报及学校审核,进入“青云计划”专家库。
(三)工作方式
1、以双向选择、专业对口为前提,申报人、专家协商制定辅导计划方案及阶段目标任务,报学校备案。
2、学校根据项目申报进度对入选“青云计划”项目阶段目标任务完成情况进行督查。
四、其他说明
(一)工作要求
在项目申报各阶段,项目申报人、指导专家及相关人员应遵守相关法律法规、恪守科研学术诚信要求,实事求是开展指导工作。
(二)经费管理
项目指导过程中所产生的专家咨询费、讲课费及专家差旅费等费用参照学校相关文件要求由学校统筹列支。
(三)材料报送
纸质申报表(双面打印,一式一份)及汇总表(部门签字盖章)由部门统一报送
自然科学类报送至:城北校区德诚楼803室
余 录 唐 勇 0830-3708171
哲学社会科学类报送至:城北校区德诚楼802室
代凤玲 廖 旺 0830-3161837
受理截止时间:2022年10月31日16:00
逾期不予受理!
附件:1.西南医科大学2023年度“青云计划”申报表
2.西南医科大学2023年度“青云计划”汇总表
科技处
2022年10月18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