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泸州市科学技术和人才工作局、泸州市财政局关于开展科研项目经费“包干制”试点工作的通知》的通知要求,2020年及2021年度立项的泸州市科技计划应用基础研究、软科学、创新苗子项目将纳入经费包干制试点范围。同时在项目验收和绩效评价前,试点单位应对项目经费支出情况进行审核,并在单位内部公开项目经费决算表,接受监督。现将刘蕾颖(指导教师:谭晓秋)的苗子项目经费决算表公示如下,公示时间2023年5月5日--2023年5月8日:
上一条:关于报送在研项目执行情况报告的通知
下一条:关于泸州市苗子项目经费使用情况的公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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