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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切实做好2023年国家自然科学基金申报工作的通知

发布日期:2022-12-23    作者:     来源:     点击:

关于切实做好2023年国家自然科学基金申报工作的通知

各单位、部门:

为更好落实学校“136”发展战略,完成好学校“十四五”发展规划,推动学校内涵式发展、高质量发展,根据国家自然科学基金申报要求并结合实际现将我校2023年国家自然科学基金申报及结题等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申报书修改

根据本年度国家自然科学基金申报工作进度安排,申报人提交申报书,由部门科研管理人员汇总申报书及清单(附件1)统一报送至学校科技处(城北校区德诚楼803室)。科技处将统一安排标书外送校外专家函评。

提交校外专家函评截止时间:2022年1229日16:00

学校将于20232月中旬组织校内外专家对申报项目进行现场辅导。具体时间地点另行通知。

二、信息系统账号开通

未开通国家自然科学基金网络信息系统账号的科技人员,请按照《ISIS系统添加人员模板》(附件2)的内容填写个人信息,并汇总至部门科研管理人员处,由部门科管人员统一发送至科技处邮箱:swmukjc01@163.com。

信息系统账号征集时间:2023年2月10日-15日16:00

三、合作协议办理及动物伦理审批

申报人合作单位盖章及合作协议办理由申报人汇总至部门科研管理人员处,统一到科技处办理。动物伦理审查请登录“http://swmulaims.cn:8083/ZDWLogin.html”,进入“西南医科大学实验动物管理平台”页面,点击下方“伦理审查申请”,开始填报伦理审查申请。

合作协议及动物伦理审批截止时间:2023年3月1日

四、申报书形式审查

根据基金委对我校的专题函件精神及“坚持正确价值导向 追求卓越医学创新--国家自然科学基金委员会医学科学部倡议”(附件3)要求,请各项目申报部门高度重视申报书质量,组织校内外专家反复多次对标书进行修改论证。

各项目申报部门制定本部门形式审查工作要求及时间节点,学校集中形式审查时各申报部门根据本部门申报量安排1-2名科管人员参与学校集中形式审查工作。

集中形式审查地点:城北校区德诚楼812会议室

集中形式审查时间3月1日-3月10日(暂定,具体时间在基金委截止前10天截止)

五、申报受理要求

所有提交上报的申报书需经申报部门及学校形式审查合格后,方可提交。学校拒绝受理未经申报部门及学校形式审查合格的申报书

学校申报书提交截止时间:2023年3月10日16:00(暂定,具体时间在基金委截止前10天截止),逾期不予受理

联系人:余录 唐勇3708171

附件:1.2023年国家自然科学基金项目申报清单

2.ISIS系统添加人员模板

3.坚持正确价值导向追求卓越医学创新--国家自然科学基金委员会医学科学部倡议

科技处

2022年12月23日

上一条:关于开展西南医科大学2023年度自然科学类科研项目结题验收工作的通知

下一条:关于转发2023年度国家自然科学基金委员会与香港研究资助局联合科研资助基金合作研究重点项目指南的通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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