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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启动2013年度国家自然科学基金项目申报组织工作的通知

发布日期:2012-10-22    作者:     来源:     点击:

各单位、各部门:

国家自然科学基金已成为我校获得国家基础研究支持的重要渠道之一,对推动我校科学研究水平的提高,提升学校基础研究实力发挥着极其重要的作用。为进一步提高2013年度我校国家自然科学基金项目的申报质量和中标数量,使我校2013年度自然基金项目中标数能稳定增长,对2013年自然基金申报工作做出如下安排:

一、国家自然科学基金委将在12月份向社会公布《2013年度国家自然科学基金项目指南》,请密切关注国家自然科学基金委网站(http://www.nsfc.gov.cn)。

二、申报人员范围

结合学科建设、重点实验室建设、博士点建设等工作,高级职称教师、硕士生导师、学术学科带头人及中青年学术骨干为重点申报人员,学院自然科学基金预研项目获得者、45岁以下正高、具有博士学位和留学归国人员必须申报。

三、申报总体方案及时间安排

1、2013年国家自然科学基金实行学校——院系——课题组三级负责制,即:学校——整体布局,高效组织;院系——监督落实,积极配合;课题组——认真凝练,具体实施。各级重点工作任务具体为:

学校科技处:(1)收集、整理、分析2012年自然基金立项情况和反馈意见及各兄弟院校相关信息。收集和传达自然基金委发布的各种信息和相关通知;了解其他学校的申报情况和进展。

(2)组织校内外专家进行基金申请培训和申请书评审;督促和指导院系及申请人的申报工作;申请书形式审查和查重。

院系:(1)将自然基金项目的申报组织工作纳入院系重要工作日程,按照学校总体申报方案,积极组织发动和策划,广泛动员本院系科技人员积极申报。

(2)结合本院系优势及特色,整合力量,加强协作和分工,并做好预评审工作。

课题组:(1)根据指南和国家自然科学基金的资助政策,选好题目并写好申请书,努力提高项目竞争力。

(2)再次申报项目的人员,应根据专家评审意见,分析项目落选原因,指导本年度的申请。

(3)拟申报重点项目的申请人应成立申报小组,确定小组联系人,明确任务和分工,制定申报方案和时间节点,定期召开小组会议讨论申报过程的各种问题,科研处将参加申报小组会议,抓好申报过程的每一个环节。

(4)为避免超项,各申请人在组织研究力量的时候,要参研人员本人亲笔签字;也可以在科研处查询在研项目简表确认申请人及参研人员是否超项。

(5)必须使用2013年新版的申请书格式填写相关内容,使用旧版申请书将无法录入基金委数据库。请于201311日后在国家自然科学基金委网站的下载中心下载。

(6)申请须提交纸质申请书一式两份,电子文件一式一份,并保证纸质申请书和电子申请书的内容、版本号完全一致,难以电子化的附件材料随纸质申请书一并报送;电子版控制在100M之内。

(7)请在自然科学基金委网站和《2013年度项目指南》中查阅申报代码。

(8)请申请人务必严格按照规定的时间结点和要求做好申报工作,逾期提交的申请书概不受理。

2、申报时间安排

项目申报工作

2012.9.1—10.21

收集2012年未中标项目反馈意见,制定申报方案

科技处收集2012年未中标项目反馈意见并进行分析,制定申报方案;申请人认真分析反馈意见

2012.10.22-10.30

动员辅导

科技处召开申报动员会,各部门按申报方案认真组织动员

2012.11.1-11.30

申报培训

科技处组织专家进行基金申报培训讲座;各院系也可针对性的组织专家举行讲座和指导

2012.11.1-12.10

申请人撰写初稿,提交申报清单

申请人认真构思谋划并编写申请书初稿;各部门报送拟申报2013年自然科学基金各类项目清单(见附件3)、重点项目需报送申报小组名单、重点项目建议书初稿

2012.12.11-12.20

项目组论证;科技处深入院系督促指导

课题组负责人组织课题组成员对申请书进行讨论和论证,各教研室(科室、实验室)组织论证;科技处组织专家轮流到系院进行督促指导;重点项目科技处将组织校内初审答辩

2012.12.21-2013.1.6

第一轮修改申请书

申请者根据讨论意见进行第一轮修改

2013.1.7-1.18

各院系、研究中心(所)预评审

申请人提交申请书至各院系、研究中心(所),各院系、研究中心(所)组织校内外专家对申请书进行评审;重点项目科技处将组织校内专家复审答辩

2013.1.18-2.18

第二轮修改申请书

申请者根据专家意见进行第二轮修改

2013.2.19-3.1

科技处组织评审,申请书形式审查

申请人提交申请书至科技处,科技处组织校内外专家对申请书进行评审;同时科技处组织进行形式审查及查重

2013.3.2-3.13

第三轮修改、

打印申请书

申请人根据专家评审意见和形式审查意见第三次修改并打印申请书

2013.3.14-3.15

各部门汇总、提交纸质及电子申请书

申请人将申请书纸质版相应份数和电子文件报送所在部门;各部门汇总并提交至科技处

2013.3.15-3.16

科技处汇总申请书、打包压缩上传

科技处对申请书进行形式审查和查重,并打包压缩上传

2013.3.16-3.18

学校审查、盖章

上报纸质量申请书

科技处统一将申请书上报国家自然科学基金委

四、在组织好新项目申报的同时,同时做好在研项目的进展和到期项目的结题工作

1、所有在研项目负责人均应按要求认真撰写《国家自然科学基金资助项目进展报告》。项目负责人将《进展报告》纸质材料提交至所在部门科研科,同时登陆自然基金项目管理ISIS网络系统提交与纸质材料内容完全一致的电子文件。各部门科研科认真审查《进展报告》,并于201318日前将纸质版一式两份提交科研处计划科,同时督促项目负责人上传电子文件。

2、2012年底到期的项目负责人须认真撰写《国家自然科学基金资助项目结题报告》。项目负责人将《结题报告》纸质材料提交至所在部门科研科,同时登陆自然基金项目管理ISIS网络系统提交与纸质材料内容完全一致的电子文件。各部门科研科认真审查《结题报告》,并于2013223将纸质版一式两份提交科研处计划科,同时督促项目负责人上传电子文件。

3、进展报告和结题报告提交具体时间安排:

时间

内容

要求

进展报告提交工作

2013.1.7

项目负责人提交进展报告

在研项目负责人提交本部门科研科《进展报告》一式两份,并登陆ISIS系统上传电子文件

2013.1.8

部门报送

进展报告

各部门汇总并审查本部门在研项目《进展报告》,提交科研处

2013.1.8-1.15

科研处审查并提交进展报告

科研处审查、提交《进展报告》并在线确认

结题报告提交工作

2013.2.20

项目负责人提交结题报告

项目负责人提交本部门科研科《结题报告》一式两份,并登陆ISIS系统上传电子文件

2013.2.23

部门报送

结题报告

各部门汇总并审查本部门在研项目《结题报告》,提交科研处

2013.2.23-2.27

科研处审查结题报告

科研处审查《结题报告》并在线确认,协同财务处编制结题项目经费决算、编写公函、签字盖章

2013.2.28-3.1

科研处提交结题报告

科研处统一将《结题报告》上报国家自然基金委

五、其他需特别说明的问题:

按照国家自然科学基金委的规定,所有申报书材料、进展报告材料、结题报告材料均不得有涉密内容,请项目申请人及负责人务必注意。各部门在审查材料时必须在保密审查签表上签署明确意见,并加盖部门公章。

联系人:郑小莉 刘西林何涛

电话:3161506

科技处

2012.10.22

2013年度国家自然科学基金项目形式审查表 http://www.lzmc.edu.cn/uploadfile/2012/1022/20121022045126598.doc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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