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单位、各部门:
“2013年度国家自然科学基金项目申请与结题等有关事项的通告”已经在国家自然科学基金委的网站上正式发布,请科技人员到网站上仔细查看详细内容(http://www.nsfc.gov.cn/Portal0/InfoModule_396/50691.htm)。
2013年国家自然科学基金项目申请要求有较大变化,重点内容有:
1.自2013年开始,对申请项目的限项规定进行部分调整:
(1)国家重大科研仪器设备研制专项(自由申请项目)计入有关限项申请总数。
(2)上年(注:本次指2012年)已获得科学基金资助(不包括一年期资助项目)的项目负责人当年不得申请同类型项目。
2. 自2014年开始,上两年(注:本次指2012年和2013年)连续申请面上项目未获得资助的申请人当年暂停面上项目申请1年。
3. 依托单位应对本单位在站博士后人员的项目申请分别提供书面承诺函,该承诺函作为附件随纸质申请书一并报送。承诺函内容包括:保证在站博士后人员获得项目资助后,延长其在站期限至项目资助期满并负责解决其延长期间的生活费用;或出站留在依托单位继续从事相关研究。否则,自然科学基金委不受理在站博士后人员的项目申请。
有关具体内容和要求,请认真阅读12月底即将发布的《2013年度国家自然科学基金项目指南》。
申请人务必认真阅读《国家自然科学基金条例》、《2013年度国家自然科学基金项目指南》、相关类型项目及经费管理办法,按撰写提纲要求撰写申请书。
同时,请广大科技人员严格按照科技处10月份下发的“关于启动2013年度国家自然科学基金项目申报组织工作的通知”中的申报总体方案及时间安排进行申报。
如有问题,请咨询科技处项目科。电话:0830-3161506。
联系人:郑小莉 刘西林 何涛
科技处
2012.12.13