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相关系院、部门:
为做好2013年泸州市科技成果转化平台建设项目申报工作,按照《泸州市科技成果转化项目管理办法(试行)》(泸市科[2012]94号)的要求,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申报范围
重点支持科技成果信息服务、分析测试、技术转移、创新孵化、产业服务、融资服务、区域服务等科技成果转化平台建设。
二、申报要求
所申报项目的服务范围和对象应符合泸州产业发展方向和2013年科技成果转化项目的通知要求,申报项目单位应符合以下基本条件:
1.第一申报(承担)单位必须是在泸州市本级或三区登记注册(纳税)的,具有独立法人资格的内资(内资控股)企业、事业单位、省属以上驻泸州市本级及三区企业、事业单位等,管理规范,同时具备开展科技成果转化平台建设的能力和工作基础,并能为项目任务的完成提供必要的条件和资金保障。
2.具有健全规范的财务管理和会计核算制度,财务运行管理规范、无违反财经纪律行为,且与当地财政建立财务信息关系。
3.在2012年承担有国家、省、市在研科技项目的申报单位,若未按《泸州市科学技术局关于报送2012年度正在实施的各级科技项目执行情况的通知》(泸市科[2012]164号,请在泸州市科技局主页“通知公告”栏2012年11月27日的通知中查找)要求填写项目执行情况表,请先补填项目执行情况表,目前已验收的项目可以不再填写项目执行情况表。对应填未填项目执行情况表的单位申报项目,市科技局不予受理。
4.目前还承担有市级科技项目未结题的项目负责人,不得申报本年度市级科技成果转化平台建设项目。
5. 每一个申报单位只能申报一项科技成果转化平台建设项目。每个项目负责人限报一个项目,项目负责人年龄原则上在60岁以下。
三、申报时间
此次项目申报受理截止时间为6月15日(以收到书面材料时间为准),逾期不予受理。
联系人:科技处成果科 李航
联系电话:3161837
科技处
2013年6月13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