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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转发2018年度中日韩前瞻计划项目指南的通知

发布日期:2017-12-04    作者:     来源:     点击:

各有关部门:

国家自然科学基金委日前发布了2018年度中日韩前瞻计划项目指南,请各部门根据申报指南(申报通知http://www.nsfc.gov.cn/publish/portal0/tab442/info72031.htm)组织相关人员积极申报。请有意申报的申请人完成网络申报的同时提交纸质材料一式2份到城北校区德诚楼803室,申请人必须保证在线提交申请材料的电子版和纸质版的一致性、完备性。

我校网络申报受理截止时间为为:2018年1月20日17:00;

   纸质材料受理截止时间为为:2018年1月20日17:00,逾期不予受理,请各位项目负责人注意申报时间。

联系人:唐勇 刘西林 0830-3708171

陈海霞 吴建明 0830-3161506

科技处

2017-11-30



2018年度中日韩前瞻计划项目指南

一、项目说明

中日韩前瞻计划项目(Asia 3 Foresight Program,简称:A3前瞻计划)是国家自然科学基金委员会(NSFC)、日本学术振兴会(JSPS)和韩国国家研究基金会(NRF,原韩国科学与工程基金会KOSEF)共同设立的合作研究计划。A3前瞻计划的宗旨是联合资助中、日、韩三国科学家在选定的战略领域共同开展世界一流水平的合作研究,并通过计划的实施,培养杰出科技人才和共同解决区域问题,推动亚洲成为世界有影响的科学研究中心。

二、2018年项目征集说明

(一)资助领域及说明

经过三方协商,A3前瞻计划2018年度的合作领域是“新兴材料创新”(Emerging Materials Innovation),可包括以下几个方面:

1.Graphene for device application(石墨烯的器件应用)

2.Emerging 2D Materials (Nongraphene): synthesis, characterization and applications(新兴二维材料(非石墨烯):合成,表征和应用)

3.Semiconductor nanostructures and applications(半导体纳米结构及应用)4. Novel composite materials and structures (新型复合材料与结构)

申请代码:E02,未按要求填写指定申请代码的申请书将不予受理。

(二)资助年限

项目实施周期为5年,2018年批准立项的项目执行期为2018年8月1日-2023年7月31日。项目实施3年后,中日韩三方资助机构将进行中期评估。

(三)资助经费及说明

2018年的合作项目数为2个左右,NSFC对每项资助直接经费400万元左右。日韩方资助费用请参阅JSPS和NRF项目指南。

三、申请条件

根据《国家自然科学基金国际(地区)合作研究项目管理办法》,申请本项目须符合以下条件:

(一)申请人应具有高级专业技术职务(职称);

(二)作为项目负责人,正在承担或承担过3年期以上科学基金项目;

(三)中日韩三方科学家之间应当具有一定的合作基础,项目申请应充分体现强强合作,优势互补。

(四)更多关于申请资格的说明请见《2017年度国家自然科学基金项目指南》。

四、限项规定

国家自然科学基金国际(地区)合作研究项目包括组织间国际(地区)合作研究项目(以下简称组织间合作研究项目)和重点国际(地区)合作研究项目。“中日韩前瞻计划项目”属于组织间合作研究项目,申请人申请时须遵循以下限项规定:

(一)申请人同年只能申请1项国际(地区)合作研究项目。

(二)上年度获得国际(地区)合作研究项目资助的项目负责人,本年度不得作为申请人申请国际(地区)合作研究项目。

(三)作为申请人申请本项目,计入具有高级专业技术职务(职称)人员申请(包括申请人和主要参与者)和正在承担(包括负责人和主要参与者)项目总数限3项的范围(参与承担或者参与申请的组织间合作研究项目除外)。

五、申报要求

为使申报工作顺利进行,请注意以下几个方面:

(一)中方申请人须与日方和韩方合作者联合提出申请,各方科学家分别根据各国基金组织的要求,填写相应的申请书。

(二)申报路径:中方申请人须登录ISIS科学基金网络系统(http://isis.nsfc.gov.cn),在线填报《国家自然科学基金国际(地区)合作研究项目申请书》(以下简称“中文申请书”)。具体步骤是:选择“项目负责人”用户组登录系统,进入后点击“项目申请”进入申请界面;点击“新增项目申请”按钮进入项目类别选择界面;点击“国际(地区)合作与交流项目”左侧+号或者右侧“展开”按钮,展开下拉菜单;点击 “合作研究(组织间协议项目)”右侧的“填写申请”,进入选择“合作协议”界面,在下拉菜单中选择“A3前瞻计划项目(中日韩)”,然后按系统要求输入要依托的基金项目批准号后即进入具体申请书填写界面。

(三)中方申请人须与日方和韩方合作者共同填写本指南所附《英文申请书》(附件1),填写完毕后,上传添加至中文申请书的“附件”栏中一同提交。

(四)三方申请人须就合作内容及知识产权等问题达成一致,并签署合作协议(协议范本见附件2),上传添加至中文申请书的“附件”栏中一同提交。

六、项目联系人

联系人:荣念赫 张永涛

电 话:010-62326998,62325449

传 真:010-62327004

Email: rongnh@nsfc.gov.cn

国际合作局

  • 附件【合作协议.doc】已下载
  • 附件【英文申请书.doc】已下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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