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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申报2026年四川省科技教育联合基金项目的通知

发布日期:2026-04-24    作者:     来源:     点击:


各单位、部门:

 根据四川省科学技术厅、四川省教育厅关于组织开展2026年四川省科技教育联合基金项目申报的通知要求,现将相关工作安排如下:

一、项目类型与资助方法

(一)重点项目

需依托本校贡嘎计划Ⅱ类相关建设学科申报,支持经费不超过40万元/项,资助期限为3年,项目执行期从20266月起计算。

(二)面上项目

需依托本校贡嘎计划相关建设学科申报,支持经费不超过20万元/项,资助期限为2年。科教联合基金重点、面上项目均采取前补助方式进行资助,项目执行期从20266月起计算。

二、申报要求

(一)项目申报人要求

1.项目负责人原则上应为该项目主体研究思路的提出者和实际主持研究的科技人员。

2.科教联合基金重点或面上项目负责人须具有副高级及以上职称或博士学位,或获得硕士学位3年(含)以上。项目负责人原则上应为196611日以后出生(中国科学院、中国工程院院士及外籍专家除外)。

3.项目负责人应为牵头单位人员,项目负责人的学科方向原则上应与本校贡嘎计划建设学科一致,或从事贡嘎计划建设学科相关研究工作。

4.科教联合基金项目应符合省级科技计划限项规定,同一年度,同一项目申报人新申报项目总数不得超过2个(含2026年第一批项目)。其中:作为项目负责人牵头申报2026年度省级科技计划项目限1项,目前承担有省级科技计划项目或还在限制申报期内的项目负责人不得牵头申报。在研项目负责人不得因申报新项目而退出在研项目;退出项目研发团队的,在原项目执行期内原则上不得牵头或参与新的项目申报。

5.所有支撑材料原件扫描后作为附件在四川省科技管理信息系统在线上传。

(二)其他要求

1.同一项目不得以任何形式跨计划、跨专项重复申报。

2.申报项目应严格按申报通知要求,相关附件材料应在线上传。

3.研究项目如涉及我国人类遗传资源采集、保藏、利用、对外提供等,应签订《人类遗传资源管理承诺书》并作为申报书附件材料扫描上传。

4.项目申报单位及项目申报人应严格遵守科研伦理相关规定。


5.网上不受理涉密项目。各项目申报单位也不得在四川省科技管理信息系统中上传涉密资料。

6.项目申报单位应开发并设立从事科研项目辅助研究、实验(工程)设施运行维护和实验技术、科技成果转移转化以及学术助理和财务助理等工作的科研助理岗位,所有项目均需配备至少一名科研助理。

三、受理时限及限项要求

1.我校申报受理截止时间:20265610:00

2.各单位部门推荐重点项目不超过3项,面上项目不超过5项,其中纳入贡嘎计划Ⅱ类计划的学科点推荐重点项目不超过5项,面上项目不超过10项。

3.以学院、部门为单位提交推荐申报项目汇总表(附件)报送至德诚楼803办公室,电子版汇总表发送至科技处邮箱:swmukjc01@163.com


附件:2026年四川省科技教育联合基金项目申报汇总表


科技处

202642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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